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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任务辅助工作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
发表日期:2020-03-10来源:

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任务辅助工作 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

 

  建信发展(厦门)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食品检验任务辅助工作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
 

项目名称:食品检验任务辅助工作采购

项目编号:JXFZ2020-XM0014

项目联系方式:

项目联系人:孔令垚、林丁勇

项目联系电话:0592-5856233/5856995

 
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:

采购单位: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

地址: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33号

联系方式:骆镇军 15980814899

 
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
代理机构:建信发展(厦门)采购招标有限公司

代理机构联系人:孔令垚、林丁勇 0592-5856233/5856995

代理机构地址: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

 

一、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:

3.1 报价人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,应提供以下材料:(1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报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。(2)最近一期(季度或年度)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;若报价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,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;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,即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,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报价人税务登记证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,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(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)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,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。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小企业会计准则>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117号)的规定,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,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。(3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(4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(5)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。(6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(7)报价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,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 

二、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:

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:20200310 08:30  20200313 17:30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
 

获取谈判文件地点: 建信发展(厦门)采购招标有限公司(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)

 

三、其它补充事宜:

 

四、项目联系方式:

项目联系人:孔令垚、林丁勇

项目联系电话:0592-5856233/5856995

 

五、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:

预算金额:48.75 万元(人民币)

获取谈判文件方式:现场购买

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:100.0

谈判文件发售起、止时间:20200310 08:30  20200313 17:30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
谈判时间:20200316 09:30

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00316 09:30

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建信发展(厦门)采购招标有限公司(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)开标厅

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:20200316 09:30

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:建信发展(厦门)采购招标有限公司(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)开标厅

 

六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

 

七、采购项目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:

食品检验任务辅助工作,数量:1批;服务要求:具体详见第三章;